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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又有人提出關於我所寫但又使人看極都不明白的那兩本書,把“aspect”譯作「體」的問題,真奇怪,發生甚麼事呢?據知好似有人把“aspect”譯作「觀點」、「角度」等意思。這關我甚麼事呢?我絕對不懂得翻譯的問題,我的翻譯只是查語言學的字典得來而已。😅😅
不過,既然好像給人質疑我的譯法,我只好為了保存自己的「顏面」(早已被醫生揭開了,還有嗎?🤔🤔),只好班門弄斧回應一下,但絕保證不必是權威和正確的答案。
「體」(aspect)是處理動詞所敘述的動作關係,例如在敘述文體中:
(1)小明坐在家中,小芬去買東西。
(2)小明坐在家中,電話鈴響起。
例(1)顯示兩個「體」是一樣,於是動詞的時態(tense)也是一樣,若是用英語就是簡單完成式,若是聖經希伯來文,則是wayyiqtol句式。
例(2)則有兩個「體」的表達,「坐」是延續的動作,過程中突然插入了「響起」的動作。若是用英文表達,「坐」是用過去進行式,「響起」則是簡單完成式。若是聖經希伯來文,前者是x-qatal或非動詞句子(分詞),後者則是wayyiqtol句式。
無論聖經希伯來文還是聖經亞蘭文都有完成體和未完成體,是指敘述情景的內部和外部的時間結構關係。完成式是從故事架構的外部來描述,不用理會內部的發展處境,是指於某時間內發生和完成的動作,屬於瞬間體(punctual)。未完成式則是從故事內部來描述,關乎故事內部的處境,是指所敘述的動作還未完成,屬於延續體(durative)。若不明白,【廣告】請看《通情達理》和《詩情畫意》了。
至於理解作「觀點」或「角度」,若是來自“point of view”或“angle”,則可能是反映另一個觀念,是處理作者提出的思想或主題的角度,例如:
(1)小芬欺負小明。
(2)少芬欺負她的丈夫。
(3)小明的妻子欺負他。
這是作者表達了三個不同的觀點 / 角度,例(1)只是客觀的陳述;(2)從小芬的角度;(3)從小明的角度。當然還可以用不同人稱來表達不同的角度,例如但以理書第四章就改用第一人稱「我」來表達尼布革尼撒的故事,有別於第二章同是做夢的故事,卻採用第三人稱。
更重要的,「角度」可以用上不連貫的角度,「體」用在研究動詞就不能夠了,例如:
「教師要努力備課,學生也要準時上課。」
若是用「體」分析,聖經希伯來文就要按語境決定主線和副線了,主線的一句是要用jussive或yiqtol;副線就是x-yiqtol句式了。
因此語言學的「體」和「觀點 / 角度」是處理不同的範疇的東西,似乎不應混為一談。
黃天相
伯特利神學院
後記:
本人不是處理大家的個人問題,🤣🤣有時間請自己嘗試尋找答案。🙏🙏
當然,伯特利神學院的學生是例外,我是要為他們服務的。🙇♂️🙇♂️
我只見到你啲例句好有可疑😆😆😆
讚讚
有乜可疑呢?若反映潛意識嘅話,我又控制唔到的。🤣🤣
讚Liked by 1 person
我驚係求救字條🤣🤣🤣
讚讚
那就真係要睇作者的point of view係乜了😝😝😝
讚讚
老師係angel定angle呀?
讚讚
心中是angel,實情是angle!🤣🤣更正了,謝謝!
讚讚
文中的“angel”可能係"angle"
讚讚
更正了,謝謝!
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