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以為以色列人犯了罪,只用獻贖罪祭就成了。可是利未記的贖罪祭,卻並不是有這樣意思。

訂閱即可取得存取權限

立即訂閱,即可閱讀更多內容。

若信仰只求自己的好處,卻又不用付代價,甚至乎做甚麼也可以,更以為神看為沒有問題,這樣的信仰才是最大問題。信徒的焦點只着重基督的救恩,罪得赦免。若是不理會自己罪行,以為信主後神不會再計較我們是否犯罪,以為作惡得罪祂都沒問題,或許就是對信仰最大的誤解。

黃天相

14-6-2021修訂

在〈【宗教禮儀系列】贖罪祭的意義〉中有 4 則留言

  1. 老師放假也繼續「搵食」
    辛苦老師啦😊

  2. 「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利四2),其實真正的意思「當有人(3fs)在無意中犯了任何他們不能做(3fp)的耶和華誡命(נֶפֶשׁ כִּי־תֶחֱטָא בִשְׁגָגָה מִכֹּל מִצְוֹת יְהוָה אֲשֶׁר לֹא תֵעָשֶׂינָה),以及要做(3ms)誡命其中的一條(וְעָשָׂה מֵאַחַת מֵהֵנָּה)」

    請問 3fs, 3fp, 3ms 是什麼意思呢?

    1. 3是第三人稱、m是陽性、f是陰性

kelvinwykwok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

Trending

探索更多來自 希伯來聖經探究:黃天相 的內容

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