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都知道基督降生為我們贖罪,人願意悔改憑信心接受救恩,罪就得到赦免,結果就可以與神建立關係,這是很清楚的。可以為我們贖罪後卻不是代表我們可以任意犯罪,然後又高舉基督已為我們犧牲,洗淨我們的罪。結果變成好像相信基督後,就可坦然無懼作惡,又可以犯任意妄為的罪。結果救贖變成不是解決我們罪的問題,而是使信徒可以繼續作惡都沒有問題似的!我們可以在聚會對基督釘十字架有很好大的感受,卻對日常生活中自己的真實情況卻又好像不大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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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得到救恩卻認為不用計較罪惡,情況就如我們要保持健康,卻認為不用做運動,也可以不斷吃老麥餐(或是其他大吃大喝),絕對沒有問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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