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是建立神人的關係,有時信徒為了把信仰傳給其他人,為了使別人易於接受,結果不自覺把信仰的內涵無限量完美化,把原本解決罪的問題,引伸為神會保守信徒的一切。傳福音變成技巧的訓練,着重的是佈道法,竟不是自己信仰經歷的見證(不是單指升職加薪買入平樓高價賣樓患病得醫治……),只是淪為背誦一些「福音」的內容,完全欠缺反省和信仰的經歷。希伯來聖經教導信仰是要經過學習和實踐,然後才教導別人。無論祭司在宗教場所或是先知蒙召後跟隨「先知老師」,都是經過學習和實踐後才負起教導別人的責任。
以色列人在大利烏王第六年(516年)完成重建聖殿的工程(拉六15),到了以斯拉時,正是亞達薛西王第七年(458年;拉七7),已經過了近六十年,以色列宗教陷入危機,無論是祭司還是群眾都對堅持信仰的態度散漫,也常提出對神的質疑。以斯拉要帶著律法書返回耶路撒冷重整當時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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