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解經時最大問題是不求甚解,以自己的感受來衡量一切,或是不理會書籍的質素,不顧作者的見解是否恰當,就當作權威。結果人云亦云下成為多人的看法,變成教會的傳統解釋,反而不能接受其他不同的解釋,這樣才是問題。

Hebrew Bible Study:Wong Tin Sheung
我們解經時最大問題是不求甚解,以自己的感受來衡量一切,或是不理會書籍的質素,不顧作者的見解是否恰當,就當作權威。結果人云亦云下成為多人的看法,變成教會的傳統解釋,反而不能接受其他不同的解釋,這樣才是問題。
我們很多時看聖經只按自己的主觀判斷或喜好,把聖經人物照着自己的想坐像來塑造了他們的形象,最明顯的例子是把雅各看為死抓着東西的欺騙之徒,既可看約拿為貪心怕死之徒,又同時作為宣教的典範。至於參孫,很多人就把他看為由第一天起就不顧自己拿細耳人的身份,不斷放縱自己的負面人物。究竟聖經是否真的想表現這個意思嗎?
我們看聖經時,常把自己的感覺和看法套入經文中,就當作信仰的教訓,完全不大理會編修者想要表達的真正意思,結果變成要經文配合了自己的做法。
現在最大的問題已不是問題本身,製造問題的人沒有問題,反而提出問題的人卻成為有問題的人,結果標籤為負能量、無愛心、欠造就、缺憐憫、負面思想……
釋經的目的並不是找出作者或編修者的原本意思,因為這是不可能的,皆因我們只能從經文中找出意義,也不能直接求證於他們。我們只能按現有的經文理解出意義,可是有不同的釋經法,因此我們不是務求有一致的意見,而是提供合理的見解。
有時是不能單靠其他人的看法就能夠代替自己的思考。我接受自己提出疑問,但不應是人云亦云,沒有甚麼思考就只跟隨別人的想法。對聖經的理解如是,判斷是非亦如是。
我曾在崇拜時聽到教會執事分享,每次看到某人在新聞報導中出現,就很火爆,禁不住口出粗言。這或許是正常人的正常反應,不過正是身為教會領袖或一般信徒,除了「火爆」外,不應該會有不同的看法和表現嗎?
有教會的牧師曾對我說,這段經文正是證明舊約支持說方言的根據(另一段是撒上十5先知用各樣樂器下山,他們「受感說話」),我只好回答他,說道:「這是很簡單的亞蘭文,並不是甚麼方言的證據。」很多時教會的看法就是建基於誤解,誤解卻又自己不懂得卻又以為自己懂得呢!
異象中先知並沒有真正直接「看到」神,也沒有人可以這樣做到!先知所說的「我的雙眼已看見君王萬軍之耶和華」,是透過自身的素質來經驗神在自己身上的作為,人不可能在不潔的情況下是可以與神同在的。
創世記第一至四章引起的問題很多,並不是經文意思不清而引起,主要原因是經文的內容不配合我們所理解的現在世界的情況。早在西方理性主義興起,教會受到科學的挑戰,於是一些宗教人士強行把科學研究出來的成果硬套在經文內,把經文解釋為配合現今的科學,創造的故事就是明顯的例子。
聖經希伯來文與英文不同,動詞不是表達時態(tense),正如中文一樣。可是聖經希伯來文表達體(aspect)的觀念,中文又沒有。
我們單看譯本只然受譯者的理解方法影響,結果只是第二手資料。就算知道原文的意思,都要懂得處理才成,這就視乎自己的能力了。若只是參考那些「學者」的意見,也只是第二手資料而已。
亞哈斯的事件中,以賽亞清楚用「以馬內利」和「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來指出亞哈斯面對亞蘭和以色列的威脅,神會使用亞述來解決,亞哈斯根本不用擔心。
可是亞哈斯不相信,換來更大的問題。
不理會經文的原意,解經就是常會出事的!
聖經中出現亞蘭文的篇幅,並不是特別的原因,只是內容的需要。
我們看聖經時可能給譯本誤導,看釋經書又要看作者的能力。最穩妥的方法就是自己建立能力直接看啦!
我們信徒面對雅各的要求,是否需要繼續持守呢?
現在理解聖經總是為了配合自己的需要,卻不是為了滿足神的需要。究竟希伯來聖經有沒有禁止同性戀呢?
釋經不能單看譯本的,不然的話,很易看錯經文原本的意思。
我們時常期望有地上的「救世主」出現,無論是政府,政權或掌權者。可是在整體的架構裏,怎樣會容讓「異類」可以提升到高位,並且又與提升他的一群掌權者作對,結果又會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