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渴望自己的人生一帆風順,若遇上困難時,立刻得到神幫助來解決,沒事時都可以得到保守和平安。可是我們自己又有多少責任要負呢?
三十年!這是我兩天所想到的事,三十年是佔了我整個人生工作時間的一大半,這是自己在地上可以決定怎樣渡過的時間,即是我要怎樣的生活,就按自己的決定了。這些年來究竟我做了甚麼呢?我完全沒有做過任何豐功偉績的事(也沒能力做),只是希望活在神的計劃中,將來回望時不枉此生而己。
三十年前我正好預備完成第一個舊約的學位,那時思考是否可以留在英國繼續進修,對我來說這是最快最好最令我高興的計劃。結果當時現實的情況根本不容許我們有能力應付三年合共約二十萬元的學費。於是我和老闆娘只好收拾細軟回港,決定努力儲錢,看一看是否能夠再有機會回來。離開前我不知從哪裏而來的豪氣,對老闆娘說給我十年時間,十年內我會取得博士學位。
訂閱即可取得存取權限
立即訂閱,即可閱讀更多內容。






對 yammie823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