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期,有一個最要好的同學總會堅持一個習慣。無論相約了多少人,他都是一定會遲到,半小時已是基本標準,少過十分鐘是極罕有的事。就算只約了我一個,他仍是維持這樣的性格。當時還未有港鐵,只能乘搭巴士,班次又極不穩定,很多時都能夠成為無法反駁的遲到理由。
畢業多年,有一次我向他查問慣常遲到的原因,怎料他給予的答案,竟然是「那時只是不想等人」!即是說,他討厭等人,就寧願要人等他,把自己不喜歡的東西轉嫁了別人,難道別人又喜歡嗎?當然時隔多年,我們只是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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