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聖經希伯來文和亞蘭文都是文字,經卷用上這些文字,自然是想透過這些文字表達語意,從而帶出信仰教訓。至於怎樣了解這些文字,是否只用借助工具,不用學習原文就能達到掌握語文真正的意思呢?問題正如我們認為不用學習中文,只須使用各樣軟件,就能夠明白和欣賞中文小說一樣。若把小說理解錯誤只屬個人的事,若把經卷理解錯卻又教導人作為信仰的屬靈教訓,這樣做沒有問題嗎?最怕是解錯經文卻又可以帶出正確的信仰教訓就更難分辨出來,有時講道就出現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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