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二十五
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
21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他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
22 孩子們在他腹中彼此相爭,他就說:若是這樣,我為甚麼活著呢?他就去求問耶和華。
23 耶和華對他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24 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
25 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
26 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
27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
28 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雅各的故事以「這些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族譜」開始(二十五19),成為新段落的標記。「亞伯拉罕生以撒」就是「以撒族譜」的內容,接著就是這人物的故事情節。至於亞伯拉罕以前的族譜,這裡的經文不再重複,明顯地因為從創五章起已清楚交代從亞當以來的族譜,可以重整至到以撒。挪亞的族譜(六9-10)等也是很簡略的。
接著交代利百加的身世(二十五20)。聖經中多次指出彼土拉一系是亞蘭人(創二十八5;三十一24),即是說他拉生拿鶴和亞伯拉罕,拿鶴又生彼土利。故此以色列的起源在申二十六5描述為「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這裡似乎是指發源地多於「血源」,因為創十22指出閃的兒子有亞法撒和亞蘭等兒子,而他拉是來自亞法撒一系,而並非來自亞蘭(參創十一10-26)。
利百加同樣出現不育的問題,神聽到她祈求,她就能生育(二十五21),無論撒拉還是外族人亞比米勒的女子,都是由神掌管的人的人育,因此祂才可以賜人後裔眾多的應許。利百加得到神的應允,使她懷孕,可是換來懷胎的辛苦,結果使她提出:「若是這樣,我為甚麼活著呢」(二十五22),直譯作「要是如此,我為甚麼這樣呢」(אִם־כֵּן לָמָּה זֶּה אָנֹכִי),兩句所指的意思都不清楚。可以有多個可能性:(1)既然生育是如此,我為甚麼這樣〔祈求生育〕吧(Rashi)?(2)既然我是如此生育,為甚麼我要在世上(Rambam)。不過,這裡的第一句可能是指正常的生育;第二句則是指不正常的痛苦懷孕所作出的反應。即是說「既然是正常生育,為甚麼她會這樣〔痛苦〕」的意思,於是她才去求問神。
於是神向她揭露心意:「兩國在你腹中,兩族從你而出,彼此分立。這族必要比那族強大,大的必要服侍小的(二十五23)。」「大」一詞(רַב)原意多是指「多」,或大小的「大」。故此有猶太傳統理解除了理解為「年長」,也有認為是「能力強大」之意,而不是年齡較大的意思。這段說話的目的,明顯是表達利百加在懷孕時清楚神的指示,知道雅各是神揀選的人物,以致後來為雅各計劃取回神福的原因(創二十七)。神的揀選正如神揀選亞伯拉罕、以撒,後來又透過夢境揭示神揀選了約瑟。
利百加生了雙子,「先產的身體發紅」直譯作「最先的出來紅」(二十五25),「紅色」(אַדְמוֹנִי)同樣用作形容大衛,指是「他是『紅色』的」(וְהוּא אַדְמוֹנִי),並且是「雙目清秀,容貌俊美」(撒上十六12),故此「紅色」可能是形容「面色」或「膚色」。「紅」反而與「以東」建立關係(參二十五30),以掃「他全部像有毛外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二十五25),把以掃(עֵשָׂו)名字的意思理解作「多毛」,查實該字的原意不明確,「毛」(שֵׂעָר)和「以掃」根本是兩個不同的字源。根據該字的字根,有「做」(עשׁי)的意思。
他的弟弟雅各也出來,手抓住以掃的腳跟(二十五26)。雅各這舉動在猶太傳統來說,不是有負面的意思。反而是以掃是不按次序出生(Rashi),以致在母腹中相擠。「雅各」(יַעֲקֹב)的名字本身與「腳跟」(עָקֵב)相同字根,也與動詞「抓住」(何十二3〔MT 4〕)和「欺騙」(עקב;創二十七36)相同。
以撒在六十歲生有孿生子。雅各娶利百加時是四十歲(二十五20),這時是六十歲。即是說利百加不育的時間有約二十年。不同亞伯拉罕之處,就是利百加祈求神,而亞伯拉罕則以女僕夏甲代替撒拉生育。
「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直譯作「懂得打獵的人,田野的人」(二十五27)。「懂得」可引伸為懂得某方面的技能。猶太人對以掃多持負面的看法,有理解作「狡猾的獵人」,懂得如何設陷阱和欺騙父親以撒(Rashi)。其實,聖經也從不把以掃看為受害者,反而負面評價他輕看長子的名份(二十五34),又娶赫人女子令父母愁煩(二十六34-35;二十七46)。雅各的描述較正面,「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這裡形容雅各是用上正面的字眼,「安靜」是指「無可指摘」(תָּם),同樣的字眼用作形容約伯(參伯一8;二3),是指「完全人」,與「正直人」平行(詩三十七37)。相同字根用在挪亞身上(תָּמִים)。這字本無「安靜」的意思,只是由於把前句以掃「打獵」作對比而得來的結果。
以撒和利百加分別喜歡不同的兒子,以撒喜愛以掃的原因,「因為常吃他的野味直譯作「因為獵物在他口中」(二十五27),就是喜歡吃以掃打獵得來的野味。這是解釋為何以撒愛以掃的原因,只不過由於以掃能給他獵物作食物。猶太人理解為欺騙父親的方法(Rashi)。利百加愛雅各卻沒有交代原因,可能就是雅各本身值得愛的,沒有其他外在的原因。
黃天相
2-1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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