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禮儀系列】新年

猶太人稱呼新年為「一年之初」(רֹאשׁ הַשָּׁנָה),來自結四十一1的「年初」名稱,但沒有把那天當作新年。他們慶祝新一年的開始則是在聖經稱作「吹角的日子」(יוֹם תְּרוּעָה‎;民二十九1)。猶太教把這日的重要性僅次於贖罪日為至高的聖日。那日是七月(梯士瑞月;Tishri)一、二日舉行,這是陽曆的九、十月,正是秋天的季節,卻看為一年的開始,本身可以與農業社會有關,那時已有收穫,也是新一年播種的開始。

他們認為任何人都在這一天都要受到神的審判,審判的結果會記在新年的生命冊子裡,並在贖罪日封印,因此這天亦稱為「審判日」(יוֹם הַדִּין)。《他勒目.論新年》 16b指出在新年時有三本書會被打開:(一)為了徹頭徹尾的惡人;(二)為了不折不扣的義人;(三)為了惡人和義人之間的人。三類人有不同結局,義人會立刻被記錄和封印作存活,就是永生;惡人則會立刻被記錄和封印作死亡,就是要受罰;中間搖擺善惡的人則從新年懸疑待決直到贖罪日,視乎那十日他們有沒有功德來決定生死,就是悔改,尋求別人的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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