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由希伯來文、亞蘭文和希臘文寫成,神學生學習原文,多數看為一件苦事,常以實用性來衡量其價值,認為聖經已有譯本,也有釋經書,加上學習後又容易忘記,於是就覺得花時間學習不大實用。特別是聖經亞蘭文,佔的篇幅只有幾章(創三十一47;耶十11、拉四8~六18,七12-26和但二4b~七28),只佔希伯來聖經1%,卻要花最少三個月時間去艱苦學習有何用呢?使用相同時間在其他方面學習更覺得值得和有用。
Subscribe to get access
Read more of this content when you subscribe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