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八

1 伯沙撒王在位第三年,有異象現與我─但以理,是在先前所見的異象之後。

2 我見了異象的時候,我以為在以攔省書珊城中;我見異象又如在烏萊河邊。 

3 我舉目觀看,見有雙角的公綿羊站在河邊,兩角都高。這角高過那角,更高的是後長的。 

4 我見那公綿羊往西、往北、往南牴觸。獸在它面前都站立不住,也沒有能救護脫離它手的;但它任意而行,自高自大。

5 我正思想的時候,見有一隻公山羊從西而來,遍行全地,腳不沾塵。這山羊兩眼當中有一非常的角。

6 它往我所看見、站在河邊有雙角的公綿羊那裡去,大發忿怒,向它直闖。 

7 我見公山羊就近公綿羊,向它發烈怒,牴觸它,折斷它的兩角。綿羊在它面前站立不住;它將綿羊觸倒在地,用腳踐踏,沒有能救綿羊脫離它手的。 

但以理第一次見到四獸後(第二獸),補充了第二章的四帝國的觀念。然後第二次看到公綿羊和公山羊的異象,明顯帶出一個重要的教訓,神給人見到異象,不是使人感覺暢快,而是透過異象物使見異象的人學到信仰的重要教訓,之前的尼布甲尼撒和伯沙撒,到現在的但以理也是一樣。不同的是由天使承擔解釋異象意思的角色。

背景(但八1-2)

八1 

這部分交代但以理見異象的時間和地點。時間是伯沙撒王第三年,句式是一1相同。伯沙撒王第三年,作用不大,而且他並無作王,約雅敬也是作王第三年,不是表達時間。這裡以「我但以理」把異象表達出來。「我」只是強調第一人稱的角度來敘述(八2、15、27)。這情況同樣出現在第九至十二章(九2,十2、7,十二5;第十一章全是天使的解釋)。明顯是希伯來部分的特色。第七章的異象只是透過第三人稱的對話中來表達「我」的身份,「我但以理」(七15、28)亦只屬於「記錄」的內容。這裡有兩個可能,第一是強調的作用,表示是但以理那個人經驗的,不代表是親自寫下來,並且但四章尼布甲尼撒也以第一人稱來表達。第二個可能是連接第七章的「記錄」,從七15、28以後,接著的第八至十二章就以此作為連接的方法。因此補充了「是在先前所見的異象之後」。

八2

但以理見異象的地點是「以攔省書珊城」,「書珊」則是波斯帝國成為王室宮所之一的地方,到了希臘時代再改名,約瑟夫《猶太古史》(§10.11.7)描述書珊是波斯帝國的大都會,「以攔省」在尼布甲尼撒王時受巴比倫統治,波斯帝國改名為書珊,可能由於那地方是以攔人居住的地方。   但以理有「烏萊河邊」見異象的,似乎不是相同的地方。河邊是傳統的表達的方式,以西結就在迦巴魯河邊(參結一1)。但以理是是親身去到還是做夢呢?相信是做夢的機會較大,他是在異象中看到,以西結也曾在被擄之地「返回」看見耶路撒冷聖殿的情況(結八3,四十2)。若是見異象是屬於巴比倫時期,異象的內容是表達很久以後的事。

異象(八3-7) 

3

「舉目觀看」是希伯來文常見用作表達看異象的方式。「羊」在以諾一書八十九42-48代表以色列的君王,最終則指著猶大馬加比而說。羊也是長時間的用作比喻以色列(參結三十四),牧羊人也是近東世界用作比喻君王。這時的公綿羊會卻用作比喻瑪代和波斯的君王(八20)。公綿羊站在河邊,兩角高低不一,長出的時序也不一樣。明顯是代表瑪代和波斯的不一樣地位,高的和遲長出來的角是波斯國,因為波斯是源於瑪代。不過,這裡的觀念像把瑪代波斯看為一整體,有別於四國的觀念。

4

那公綿羊向西,北,南方向撞去,意思指四圍擴張的勢力,可是卻獨欠東面。斯一1被形容波斯王的勢力由印度到埃塞俄比亞,當然波斯的國勢是由米索不達米亞西向希臘,北向小西細亞,南向埃及。根據第七章獸的觀念,「獸在牠面前都站立不住」代表沒有任何國家可以抵抗的意思。原意是複數的「一切的獸」(וְכָל־חַיּוֹת),不單是指巴比倫。「牠任意而行,自高自大,任意而行」意思是「按牠所喜歡而行」,十一3形容亞歷山大;十一16形容北方王;十一36則是形容安提阿哥四世。至於「自高自大」(הִגְדִּיל),本身可以指「強大」的意思,這裡可能是指勢力澎漲。特別是波斯國在猶太人的角度來說是較正面的。該動詞詩一二六2可正面地讚美神所行的大事,當然耶四十八26有誇大的意思。 

5-6

這時但以理不單是繼續觀看(參七8),而是「思想」(מֵבִין),該動詞是指思考所見的異象是甚麼意思。那時再見另一個異象物公山羊,「公山羊」可比喻作王室的勢力(參亞十3)。牠是「從西而來」,明顯是指希臘而說(八21)。特徵是「走遍全地,快得腳不沾塵」,是形容快速的動作,快速同樣形容巴比倫(哈一6-8)和波斯(賽四十一3)。這描述未必具有負面的意思。「兩眼當中有一非常的角」,代表是在前額中間的位置,由於指明是「頭一王」(八21),所以必定是亞歷山大。牠見到擁有兩角的公綿羊,就「忿怒地向公綿羊猛力衝去」。直是由瑪代和波斯的公綿羊主動攻擊希臘的公山羊。至於為何有這反應,內容沒有明顯交代,其中一個可能是由於公綿羊往西擴展,自然要遇上從西而來的公山羊。

7

公山羊「就近公綿羊,向牠發烈怒,牴觸牠,折斷牠的兩角」(八7),綿羊先攻擊山羊,結果反而給山羊折斷牠的兩角,代表了打敗了瑪代和波斯的力量。牠把綿羊撞倒在地上,並且「用腳踐踏表達的形像與第四獸的表現相同:「有大鐵牙,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腳踐踏」(七7),以及「有鐵牙銅爪,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腳踐踏」(七19)。結果沒有人救到牠。

黃天相

12-7-2023

後記

人聲稱見異象,自從亞伯拉罕見到「大黑暗」後,理應是會見到異象物,其中必應有實質的信仰意思,不明白請看以賽亞、耶利米和以西結等人所見的異象物。有時不能把異象混淆感動,更不要把衝動看為感動,更遑論只是滿足自己的「野心」。

發表迴響

Trending

探索更多來自 希伯來聖經探究:黃天相 的內容

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