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十八
9 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那裡?他說:在帳棚裡。
10 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
11 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
12 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
13 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麼?
14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15 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
16 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
17 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18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19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20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21 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麼?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22 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23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
24 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麼?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
25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
26 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27 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
28 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麼?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
29 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作這事。
30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作這事。
31 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32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33 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神對以撒的應許(創十八9-16)
開始是「他們」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拉在哪裡?」亞伯拉罕則回答在帳篷裡(十八9)。
「三人中有一位說」,原意只是「他說」沒有清楚交代主語是「神」,還是「天使」。這裡理解作「其中一位」天使是為了配合和接續上文天使與亞伯拉罕對話的情節,並且接着的下半節亦有「帳蓬的門口在他的背後」,「他」是後綴代名詞,是交代說話者,故此也可理解是其中一位「天使」。「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直譯是「撒拉在帳篷門口聽着,它在他後面」(וְהוּא אַחֲרָיו)。
不過,根據二十一1的複述(「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說話的卻是指神,而不是天使的其中一位,若這不是回應着十七15-16和二十13,這段(十八10-15)的「他」便是指耶和華作主語的說話。「明年這個時候,我必定回到你這裡來,你的妻子撒拉必定生一個兒子。」(十八10),正配合下文耶和華說相近的說話。此外,上文天使與亞伯拉罕的對話,全是複數(十八5b、9)。明年這個時候」直譯作「像活着的時間」(כָּעֵת חַיָּה)。這時間有冠詞,是指明的。Rashi認為是口語的表達,代表明年這個時間,或是有生命為你〔誕生〕的這個時間。類似的表達在撒上二十五6有「願你平安」(כֹּה לֶחָי)。也有人把חַיָּה理解作形容撒拉,就是她生育的時候。創十八14相同的表達似乎對應着「特定的時候」(לַמּוֹעֵד)。
到了下一章羅得的故事,天使的對話在早期有些是使用複數(十九2、5、12、15);也有些到了後來卻轉用了單數(十九17、21)。因此,「神」和「天使」也有可能是說話者。或許正如神向夏甲顯示時與天使混合在一起的表達!
接着就交代了不生育的問題,「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老了,年紀甚大。撒拉的月經也已經停止了(十八11)。」「年紀甚大」直譯是「進入〔那些〕日子裡」(בָּאִים בַּיָּמִים),意思是指人年紀很大,知道自己一定會到終結的日子。因此,撒拉偷偷地笑,說:「停經之後,我還會有〔行房之〕樂嗎?而且我的丈夫也老了(十八12)。」「停經」有「耗損」、「用完」的意思。「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直譯是「撒拉已停止像婦女般的道路」。
接着的部分(十八13-15)明顯說話是耶和華,雖然十八14耶和華以第三人稱表達:「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הֲיִפָּלֵא מֵיְהוָה דָּבָר),不過,這也不是罕有的,例如出三十四10「他(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在你四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其他例子有民十二6;耶三16,三十一38。因此這裡可以不用看為不正常的用法。
撒拉害伯就不承認,聲稱「沒有笑」(十八15),這是人遭到揭發後的常見反應,可是只能欺騙到自己,怎能欺騙神呢!因些神就直接指出「不,你確實笑了」。
最後「那些人」從那裡起身,俯瞰所多瑪。亞伯拉罕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段路。「觀看」原文的動詞是「向下望」(שׁקף)的意思,因為那時他們處身於山區。
亞伯拉罕的代求(十八17-33)
神就開始對話,「耶和華說」(וַיהוָֹה אָמָר)句式是x-qatal,是新段落的開始,這不是按時序的,直到與亞伯拉罕的對話結束,可以是送行期間發生的。神也不需是「那些人」其中一人。
神指出自己「我怎可以向亞伯拉罕瞞着我要做的事呢」(十八17)。正如神對摩西也是面對面對他說話(民十二8),阿摩司指出「真的,主耶和華不會做一件事,除非他把計劃向他的眾僕人眾先知揭示」(摩三7)。由於先知有代求者和守望者的責任,也是蒙神呼召為神作工,因此先知事前要作警戒,事前後都要代求,如摩西金牛犢事件。
因此,「亞伯拉罕必定要成為強大昌盛的國,地上萬國都要藉着他得到福氣」(十八18),神使亞伯拉罕成為強盛和強大的國,這應許早在十二2已出現,並且這應許與賜給以實瑪利的福氣類似(十七20),不同之處是神是在立約的關係下應許給亞伯拉罕福氣。「地上萬國都要藉着他得到福氣」在十二3也有相同觀念,這正顯示在後來多所瑪的代求事件中。
神「揀選」(「眷顧」)亞伯拉罕,「我眷顧他」(יְדַעְתִּיו)直譯作「我知道他」或「我明白他」(參耶一5「曉得」),這動詞也有「看顧」的意思(參伯九21「不顧自己」)。神這樣做是有目的:「好讓他吩咐以後的子孫和家人遵守耶和華的道,實踐正義,行事公道,又好讓耶和華實現祂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十八19),這裡用兩個「為了 / 好讓」(לְמַעַן)來連接,第一是為要他可以吩咐他的後人遵守神的道,第一是要使神向他所說的話應驗。這也是解釋了神不會向亞伯拉罕隱瞞任何事。
神就交代了「在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呼喊聲很多,他們的罪惡極重」(十八20),這裡可能是他們悖逆神的聲音,也可能是受害者在暴行下的哀號呼喊。「呼喊聲」(זְעָקָה)較多用來表達後者的意思;不過,這節又好像與下一節「他們的罪惡極重」平行,這樣的話,這字又有可能是表達前者的意思。
於是神像巴別塔事件中「下去」看(參十一7),神聽到哀聲而下去,與出三7-8相同。一方面,那時神仍在「上面」,另一方面,代表神要確認真實情況才施行懲罰。
之後「該些人」(הָאֲנָשִׁים)轉身離開那裡,沒有二人(《和》),他們往所多瑪去;亞伯拉罕仍然站在耶和華面前(十八22)。
天使已出發,但亞伯拉罕仍祈禱,猶太人教導不要停止禱告,縱使利劍架在頸項上(Rashi)。亞伯拉罕知道後就負上了代求者的角色,亞伯拉罕向神請求的理據只集中於神的公義(十八25)。亞伯拉罕不斷爭取降低不滅那個地方的條件,把所需的義人數目由50人減至10人便沒再爭取了。有人認為可能是因為十人是集會的法定人數,不過這是較後期的觀念。又有認為是因為挪亞一家八口也救不了那時的世代,故此把所需的義人數目減至十個便不再繼續爭取了。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亞伯拉罕想起羅得一家的數目,包括妻子、兩名女兒和不知數目的已出嫁的女兒和女婿(十九14)。不過,不管是出於甚麼原因,這段對話要表達的信息也很明顯,就是那城連十個義人也沒有。
這裏表達了一個重要的觀念,「義人」並不是按以色列的「宗教」標準,最早稱「義人」為挪亞,「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創六9),神也對他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創七1)。後來基拉耳王亞比米勒求神時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麼?」明顯都不是按以色列的「律法」來決定。
最後亞伯拉罕不再出聲,代表他接納了神的做法!這就是人在神的位置,人可以提出自己的做法,但也應善惡是非標準下可以隨時放下自己的看法,例如大衛對掃羅,對拿八的事件中,都願意放下自己的看法。
黃天相
9-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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