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不會認為自己是完美的人,自知距離聖經中的「完全」仍有點距離,正在努力進步之中。可是我多年來惟一可以做到的是堅決拒絕作惡得益,無論大小都不敢要!我不是高尚到不要好處(學院加人工我是非常歡迎的),而是由於我肯定作惡得來的好處從不可能是從神而來!作惡得益只能給自己具時限的「快樂」,最終都沒有任何好處的。更多的是在之後遇上好處變壞處的結果,要自己去承擔。
最早的例子是亞當夏娃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他們可以立刻令眼睛開了,看到之前看不到的「赤身」,可是他們立刻遭到神逐出伊甸樹。後來世人認為以己之力在巴別建立城和塔,避免分散,結果遭神變亂口音,分散各地。
個別例子則有亞伯蘭,因饑荒到埃及買糧食,隱瞞妻子身份而得益發達,要神介入拯救,他得益的牲畜和婢僕卻造成他與羅得分開,後來羅得與兩個女兒產子成後後來以色列的敵人,以及夏甲替亞伯蘭生子等各樣問題。
希伯來聖經清楚教導,神不會對人的惡行視若無睹的,昔日用洪水處理世人的惡行,後來則必然會按着祂的定期施行審判,可以是現世,也可以是留在將來審判時才清算。人面對神在世立刻施行懲罰還算較好,起碼懲罰過後就能解決那人的罪行,只要人願意回轉就能夠神人復和,例如以色列人和猶大分別要面對亡國被擄之苦來解決他們敬拜偶像的問題。就算惡行罄竹難書的亞哈和瑪拿西,他們悔改後神也寬恕他們,只是他們之後繼續作惡才遭受懲罰。
神若是留待最後才審判只有一個可能:神已放棄管教,可能明知沒用,最終沉默不再理會,例如掃羅。當然也可能是惡行太多,要到最後才一次過處理,例如「耶和華的日子」對各人所施行的審判。
因此人作惡卻不覺得問題,還以為神無比慈愛寬恕接納包容,應該是理解錯了神的屬性,神「不輕易發怒」並不代表神不會因人的罪行發怒的,神也不是盲目只賜福不降禍的。以賽亞書清楚指出神創造光、暗、福和禍,不用依着人的想法行事!
昔日以色列惡人的特徵就是覺得神不會降災,滿以為神是看不到!希伯來聖經清楚指出神賜福給人,人卻用來作惡,神只會收會祂所賜的福,使人經驗困境而呼求神,是回轉到那裏的其中一個方法,約拿就是其中一個例子了。
神可以在人離開惡道惡行回轉,神就必會接納他恢復神人關係!可是那人之前作惡所造成的後果,就沒有責任替我們解決,是要人自行承擔的。正如大衛犯姦淫後悔改,神寬恕了他的罪行,可是犯姦淫後所帶來家庭和國家的問題,是要他自己承擔的。
人在神的帶領下陷入困境,神是有責任替人解決,正如以色列人跟隨神的帶領進入曠野的因境後,神在他們向摩西投訴後就立刻替他們解決問題。可是人作惡後還期望神可以他收拾爛攤子,就真的有點「痴心妄想」了。
黃天相
13-2-2026
後記
有些教牧的惡行遭到揭發,我若是當事人,就一定看為神給予回轉的機會,惟一的回轉只是認罪後深切悔改。因為神還沒有放棄自己。可是我遇到的人,很多時只是找藉口脫身,對着他們只有無言,有些還埋怨別人不明白和體諒自己!
我教學生涯中,反而欣賞有些學生犯錯,卻自行揭發出來,勇於承擔應有的責任,願意從新出發,不想日後都要背負著罪咎的陰影(當然或許可能用其他專科消除卦)。這正是希伯來聖經所教導的應有做法,並不是找理由接納自己,欣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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