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構中全時間翻譯經文中,發現翻譯經文的難處,有時不關語言的問題。很多時翻譯完全沒有問題,出來的結果卻容易造成誤解,例如路得記第三章,單看譯文是沒有問題的,可是看譯本的人卻出現與原文截然不同的理解。
路得記第三章
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他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麼?
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3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
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他婆婆所吩咐他的而行。
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
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13 你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背景是路得聽拿俄米的吩咐,夜間走到打穀場與波阿斯單獨相會,讀者常問究竟目的何在?就算參看釋經書,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這就不關譯文的問題了。
當我們看路得記第三章時,我們都會產生疑問,究竟波阿斯和路得在打穀場發生甚麼事?他們是否「奸夫淫婦」?我們自然會產生下列的問題:
- 為何波阿斯吃喝完,然後睡了禾場?他是「大財主」(אִישׁ גִּבּוֹר;二1),竟要睡在禾場,究竟做甚麼?拿俄米又一最知道他的去向,是他和拿俄米一早安排嗎?
- 拿俄米為何要求路得「沐浴抹膏,換上衣服」,才去見波阿斯?
- 拿俄米叫路得到禾場,不要使人認出來(三3),為了要做不可告人之事?
- 為何拿俄米叫路得要到波阿斯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三4),拿俄米希望他們二人究竟要做些甚麼?
- 事後,路得為何要求波亞斯用他的衣襟遮蓋她?(三9)她沒有穿着衣服嗎?
因此,有時理解經文,並不是關乎翻譯上的困難,主要產生誤解,常來自下面三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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