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現在已經是不分皂白的時代。嚴格來說,其實每個時代都有相同的情況,希伯來聖經時常指出有權勢的人時常欺壓人奪取利益,宗教的人虛偽作惡,假冒為義為自己謀求好處。不同的是昔日還有盡忠的先知指出問題,是非標準猶在,起碼願意盡忠的以色列人都可以得到跟從。現在卻有「合理」的藉口,甚麼惡事都可以變成沒有問題。我只覺得,現在的教會除了還未像外國般用槍射殺牧師外,甚麼惡事都會出現,最大問題就是不覺得是問題。

瑪二章

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麼?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麼?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12 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13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14 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他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他。

15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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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瑪拉基書】忠心詭詐的標準(瑪二10-16)〉中有 4 則留言

  1. 最弊係啲人都認為自己係屬那七千人、都認為係對方作惡呢⋯⋯😑

    1. 重點是分辨自己屬於七千人其中一人就成了,至於對方是否七千人,唔關我事,只關佢同神的事,我何須理會?加上點會有「屬靈人」覺得自己有問題㗎!幸好聖經還在,可以有分別是非的標準,至於人家是否同意這標準,又唔關我的事。

      1. 唔關我事咪俾人話唔夠愛心囉🤣

        1. 關自己事唔代表「有愛心」,關自己事又可以改變到甚麼呢?深信神最終會處理對我來說才能幫助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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