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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看聖經譯本,只是看翻譯者對經文的個人理解,加上不同語言翻譯時都受着自己語言的限制,根本不可能完全把原文的原意翻譯出來,就中文來說,只能寫作「小明踢皮球」(主語+動詞+受詞),斷不能像聖經希伯本文般寫作常見句式「踢小明球」,這樣我們怎能看經文真正的意呢?

在〈【釋經原理系列】原文釋經101之三:句子構成元素〉中有 4 則留言

  1. 謝謝敎導。
    看到認識原文對理解經文的重要性,但每當在主日學或查經課想引用學者們的原文理解時,心裏就十分希望去學習原文以更客觀去確認真確性。
    繼續期待黃博士這系列的文章,亦期待新著作的面世。

  2. 謝謝支持,這“系列”暫時已完結,欲想知多些請看“廣告”😂😂😂

    1. 還以為有101篇😂
      已收到廣告效應。其他著作已購買了,等待這新書。

      1. 文章的目的已達到了……“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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