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信徒看到天災導致一些寺廟倒塌,就會指出寺廟供奉的假神連自己的地方都保護不了,活像是宣揚福音的好機會。可是到幾年前巴黎的教堂聖母院大火時,又不會用同樣思想方法來提出神連自己的居所都保護不到的問題。當然信徒也會提出質疑,為何神會讓具有價值的教會焚毀呢?對祂的名沒有影響嗎?教會要對不同時代的考驗,並不是只要求神解決,而是信徒在歷代以來的付出和犧牲。否則,單憑自己的想像出來的平安,與昔日以色列人以為聖殿是平安保障沒有分別的。
神不是受限於建築物
所羅門建造聖殿完畢,指出「我已經建造殿宇作你的居所,為你永遠的住處」(王上八27),他同時帶出兩個重要的觀念:第一是他建造的聖殿決定權在於神揀選一城和大衛(王上八15-16)。第二是所羅門能夠完成是由於神的吩咐,不是由於個人的能力(王上八17-20)。這裡明明是神的居所,可是所羅門建成聖殿,卻自知不足成為神的居所,只是期望神看顧這殿,是祂應許立為祂名的居所,祈求神在天上的居所垂聽人的禱告:「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王上八30)。所羅門仍以神的居所在天上,說明透過地上的聖殿而經驗神在天上的作為,正如詩篇常指出人是「在他腳凳前下拜」(詩九十九5,一三二7),比喻作在地上的聖殿敬拜神。
現在已沒有聖殿,信徒更不用在聖殿獻祭,可是卻要求我們把自己獻上呢(羅十二1)!更重要的是我們本身卻是聖殿。一方面,我們信徒是要彼此建立才能建造,並不是單指建築物。另一方面,我們各人要保守自己的潔淨。新約分為群眾和個人兩個角度,群眾來說,我們要以「使徒和先知」作為根基,基督耶穌成為「房角石」,然後彼此配合,成為「聖殿」(弗二19-22)。就個人來說,人要有道德的操守,維持聖潔,自己的身子就是聖殿的一部分,顯出神的榮耀(林前六17-20)。
因此神的名受到虧損不在於外在的建築物,而在於人的表現是否與神的名相稱呢!
神可以離開屬於祂的地方
神可以揀選地方,也給人機會為祂建立居所,可是神卻不一定在其中。惟一導致神不能在其中的原因不是建築物,而是建築物內的人如何承接神同在的表現。以西結先知清楚指出神的榮耀因人的罪行由至聖所升到「殿的門檻」(結九3),逐步停在東門口(結十19),祂由至聖所到院子內,最後離開聖殿到了城東的山上(結十一23)。聖殿最終遭到毀滅,皆因神根本已經不在其中。
那時聖殿裡充滿罪行,既有祭壇門北面的地方有偶像(結八5),在牆上的周圍刻著一切形狀的爬物、可憎的走獸和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結八10),在向北的門口,婦女為搭模斯哭泣(結八14-15),在走廊和祭壇之間「叩拜太陽」(結八16),拿著樹枝向著自己鼻子的外族宗教儀式(結八17)。神怎能可以與這樣的人在一起呢?
因此神的榮耀不用建築物來見證,一來神本身已是榮耀(出十六7),二來是透過人而彰顯神的榮耀,包括執行神的計劃(出十五6),以及人對神的適當回應(代上十六29)。昔日大衛籌建宏偉的聖殿,由於「我兒子所羅門還年幼脆弱,要為耶和華建造的殿宇必須高大輝煌,使名聲榮耀傳遍萬國,所以我要為殿預備」(代上二十二5)。
人的罪行才能使神的名受虧損,我們可以嗟歎聖母堂在歷史價值上的損失,但不應因遭受焚毀而質疑神為何容讓這事件的發生。神不是以人所看的價值來衡量,否則聖殿理論上都不應遭受到毀壞。神看人的價值比建築物高,著緊的是人與神的關係。自從巴別事件開始,神從來都是不會看建築物,重於人的價值。
神不必一定要介入人的錯誤中
當然,教堂遭到火燒並不一定要看為像昔日以色列人一樣犯罪,因為也可以由人犯錯造成。若是人犯錯要人承擔責任是必然的事,為何神要立刻介入呢?昔日以色列人戰敗於非利士人,眾長老以為可以把約櫃帶來,就可以扭轉局面(撒上四3),怎料最終神卻會容讓祂的寶座約櫃給非利士人搶去呢?
我們看到聖母院遭到焚毀而心痛失去了很多歷史上的價值,為何不理會四處教會已空置而賣給其他人,作為非宗教用途的場地呢?明明是信徒不爭氣啊!教會充斥不公義和罪行,卻又裝扮「大愛」而加以容讓和接納,我們又好像沒有反應,究竟我們是否對身外物緊張過對人呢?先知卻多次指出,神是著緊人多過身外物啊!當然我們有時又代替神緊張祂的事,近年來有些人為教會因着大量教牧移居外地(其實大部分只能選擇或感動到一個地方)而缺乏教牧,感到擔心。可是我卻全無反應和感受,無論猶太和教會信仰都經歷了無數困境都仍然延續下去,就算本地在九七年前也有這情況出現,也未見有任何問題。有人決定離去,神卻可以揀選和興起屬於祂的人繼續替祂工作的。我只擔心信徒樂於指出教會的問題,卻根本沒有想過自己怎樣承擔去面對這些問題,一不高興就退去。
神的掌管不用給人體會
信徒時常質疑神的掌管能力,希伯來聖經常教導每個人只是神計劃中的一部分,並不是全部,人不能也不應單憑自身的經驗就能判斷神整體的計劃,因此才需要聖經的指引。神的掌管方向是成就祂的計劃,正如神使以色列人國破家亡,被擄到外地,先知看到不是困境本身,而是背後的目的。就算後來遇到信仰逼迫,以色列人面對殉道的挑戰,持守信仰只會感到難處,並沒有眼前的好處,神好像沒有理會而沉默,可是但以理書卻由始至終指出神掌管著歷史的興替,最終神的國才是永遠的國,聖民能否參與其中重要過信仰逼迫所帶來的難處。他們面對眼前的困境只是過渡,也有神特定的目的,完結時間在於神的「定期」(但十一35)。正如末後的日子,天災人禍頻仍,並不是神不理會,而是神設定為末日前的徵兆。重點不在於人是否明白,而是能否掌握信靠神是不應受到環境的因素而動搖,這才是有沒有信仰的分別之處。
人可以看到教會有許多問題,可是歷代以來卻承擔着其責任,造就信徒。若在順境中,任何人都可以體會和感恩,可是信徒能否經歷災禍而明白神多一點,神不一定每事都要介入自己的生活,人只能持守信仰才能保證自己在神的計劃中呢!有時神不是不理會教會,只是人不肯為教會付出,一有問題出現就只有指責,甚至乎立刻第一個離開。這又如何是好呢?
人若以為作惡都一定得到保護,這是縱容。人若犯錯都覺得神會收拾殘局,這是自大。人若以為神必然看顧教會的建築物,這是無知。神看重是人與祂的關係,並不是任何其他東西可以代替的呢!
黃天相
29-12-2022修訂
後記:
最初教牧移居某國家,理由多是由於自覺留下來會有危險,遭到「秋後算賬」(雖然不知他們平時教導的「信靠神」是甚麼),神感動他們離開(為何絕大部分都是去那國家,為的是那裏沒有任何移居要求?)。幾年後過去了,現在理由又好像改變了,由於看到大量信徒移居該地,覺得有極大的牧養需要,受到神的帶領要到該地服事。我當然不敢也不容否定,只有神和他們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希伯來聖經教導人不能用自己的計算尋找到平安之地,人是否「平安」是要看自己與神的關係,不是任何用客觀環境來衡量的(看但以理書的教導)。否則,人在任何地方都不會感到平安,縱使在教會服事也是一樣的,不能不離開才使人困惑。我只替一些教牧難受,他們看到別處的需要,卻看不到自己眼前羊群的需要,結果有些移居到別處,換來終日游手好閒(或稱作自由傳道),或要被迫從事其他工作謀生,這又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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