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釋經】牆上文字的意義(但五17-30)

但五

17   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你的禮物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我卻要為王讀這文字,也要把意思向王說明。

18 王啊!至高的神曾把國位、權勢、光榮和威嚴賜給你先祖尼布甲尼撒。

19 因神所賜給他的權勢,各國、各族和說各種語言的人,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他要殺誰,就殺誰;要誰活著,誰就可以活著;要提升誰,就提升誰;要貶低誰,就貶低誰。

20 但他心高氣傲、妄自尊大的時候,就從國位上被趕下來,他的尊榮也被奪去。

21 他被趕逐,離開人群,他的心變如獸心,他和野驢同住,像牛一樣吃草,身體被天露滴濕;等到他承認至高的 神在世人的國中掌權,他喜歡誰,就立誰執掌國權。

22 伯沙撒啊! 你是他的子孫,你雖然知道這一切,你的心仍不謙卑,

23 竟高抬自己,敵對天上的主,使人把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來,你和你的大臣、妻妾、妃嬪用這些器皿喝酒;你又讚美那些不能看見、不能聽見、甚麼都不能知道,用金、銀、銅、鐵、木、石所做的神,卻沒有把榮耀歸給那手中有你的氣息,和那掌管你一切命途的神。

24 因此,有手從神那裡伸出來,寫了這文字。

25   “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

26 這文字的意思是這樣:‘彌尼’就是 神已數算了你國度的年日,使國終止;

27 ‘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上,顯出你的缺欠;

28 ‘毘勒斯’(“毘勒斯”即“烏法珥新”的單數式)就是你的國要分裂,歸給瑪代人和波斯人。”

29   於是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鍊戴在他的頸上,又宣告他在國中掌權,位列第三。

30   當夜,迦勒底人的王伯沙撒被殺。

信仰是要經過考驗的,考驗在於順境不會忘記神,逆境則能夠堅持信靠神來彰顯神背後的目的。人只是祈求神解決,或是用自己方法逃避,這就永遠不能經歷神的所為了。

但以理能夠面對不同環境的考驗,不單是他一早操練的結果,也是他在學習時的努力結果。

信仰的表明(但五17-24)

17

但以理不要王的所送的禮物,與之前的故事不同,第一至五章但以理和三友都接受王的賞賜和高升職位。約瑟夫認為是但以理懇求王不要給他,指出神的聰明智慧是不能買的。不過,這裡可能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可能是由於但以理知道伯沙撒的結局,他的國會被分裂(五28),最終是會滅亡的,結果是當晚就發生(五30)。

另外的可能原因是伯沙撒所作的是直接褻瀆但以理所信奉的神(五23),而尼布革尼撒所犯的不同。特別是同是犯上驕傲自大的問題,尼布革尼撒只是對自己的權勢和建造感到自滿(第四章),就算是製造金像(第三章),也不涉及褻瀆耶和華的問題,並且最終也明白但以理三友所信的神,而伯沙撒卻沒有像尼布革尼撒謙卑下來。

雖是這樣,但以理仍「為王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王」。他所顯示的能力,在第二、四章已表現出來,這也是太后舉薦他的原因。

18-21

但以理首先複述第四章尼布甲尼撒的遭遇,指出「至高者」是有掌管「國位、大權、榮耀、威嚴」(五18),但四2尼布革尼撒王指出「至高者」對他所行的奇事,這時亦以此方向論述神的事蹟和權能。國位在二37、44理解為國家或國度,五20作「王位」;「大權」則作「威勢」(四22〔MT19〕),是回應著尼布甲尼撒王的故事。

五18第四章
國位四31〔MT 28〕
大權四22〔MT19〕威勢
榮耀四30、36〔MT 27、33〕
威嚴四30、36〔MT 27、33〕

這表達與七14類似,有位像人子「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這裡各人在王面前是「戰兢恐懼」,都是由於神所賜的權勢。他可以是「隨意生殺,隨意升降」,意思應該是「他喜歡殺誰,就殺誰;喜歡誰活著,誰就可以活著;喜歡提升誰,就提升誰;喜歡貶低誰,就貶低誰」。即是他可以隨著自己的喜好行事。

神給他的權勢卻成為他驕傲的原因。結果他「心高氣傲,靈也剛愎」(五20),剛愎在四11、20、22〔8、17、19〕形容為樹長得堅固。這時是指他「心硬」,《他爾根》就用在形容法老王「心硬」,有「自以為是」的意思,除了他不再謙卑外,他的心不能改變,成為「獸心」。接著帶出了結果,就是「行事狂傲」。於是王位和榮耀被奪去,昔日成為王驕傲的原因,至高者就把這些原因取去,藉此證明不是由王自己建立的,而是神所賜的(五21),這裡觀念與四32的動機相似。

王就被趕出世人,與動物同居,成為「獸心」(五21),情況與第四章所描述的相同。因此,這章的故事內容必然建基於第四章。下一節更假設伯沙撒是應該知道的事情,因此彼此間的關係是密切的。

22-24

因為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王的「兒子」,他知道「父親」的經歷,他仍不謙卑。依著先知傳統,伯沙撒的問題比尼布甲尼撒王更甚,正如耶路撒冷的罪比撒馬利亞更甚(結十六,二十三)。伯沙撒的驕傲就是「向天上的主自高」,「自高」是hithpolel,是反身動詞用法,代表「他抬高自己,攻擊天上的主」。他用聖殿的器皿喝酒,又向偶像敬拜而忽略掌管生命氣息和「一切行動」的真神,結果他最終都要被殺。因為王的驕傲使「從祂那裡有手掌的手伸出來,寫了這文字」。

解字–解明牆上的字(但五25-28)

25-28

這裡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מְנֵא מְנֵא תְּקֵל וּפַרְסִין),三個詞都是名詞,約瑟夫認為是指「數目、重量、折斷」。可是但以理的解釋,與字本身的意義有出入,把名詞看為被動分詞(passive participle),看為「被數算(מְנָה)、被稱(תְּקִילְתָּה)、被分裂(פְּרִיסַת)」,是但以理從名詞字根所引申出來的意義。

「彌尼」多了一次,可能抄多一次,這詞正式的意思是錢幣的單位,是希臘時代所使用的,稱為μνα̑。正是新約時從用的貨幣名稱,如路十九13、16、18、20、24的「錠」(「彌拿」μνα̑ς)。提客勒則是希伯來文的舍客勒(שֶׁקֶל),價值是1/50彌尼,在公元前五世紀,由亞蘭文寫成的伊里芬丁的文件(Elephantine texts)已顯示這種單位。「烏法珥新」是1/2「彌尼」(mina),在公元前八世紀時Panammu inscription已出現半彌尼的單位,50「提客勒」則是1「彌尼」,2「烏法珥新」是1「彌尼」,即是25「提客勒」等於1「烏法珥新」。

1彌尼50提客勒
1彌尼2烏法珥新
1烏法珥新25提客勒

舊約的希臘文版本將混亂次序由最值錢到不值錢,將價值降低,是形容人的價值,在他勒目也曾以彌尼和半彌尼來形容人的品質(Ta‘anith 21b),於是產生不同的見解:

這裡有不同的建議人物,最有可能是作對比,尼布甲尼撒王是彌尼,伯沙撒只是提客勒」(1/50彌尼),代表他們兩人的「價值」相差很遠。毫無疑問,對於編修者來說,尼布甲尼撒王在第二至四章都能認識和明白至高者,伯沙撒則相反。至於烏法珥新」,這詞是複數,有別於之前兩詞的單數,有可能是指瑪代和波斯(參五31;六1),是把彌尼分為兩份,五28也有這種意思。

不過,但以理卻把這三個詞看作動詞。「彌尼」(מְנֵא)是「數算」(מְנָה)的意思,代表神已數算伯沙撒所擁有的國度年日,已數算完結(五26)。提客勒」(תְּקֵל)是「秤稱」(תְּקִילְתָּה;peil sc 2ms)的意思,代表他被稱在天平裡,目的是顯出他的「虧欠」。這裡從國家開始,以致個人的虧欠。猶太傳統認為字根「稱重量」(תקל)在字首動詞轉型(imperfect)可作「輕」(קלל),故此表達了「不足」的意思,就是「虧欠」(חַסִּיר)的意味了。同樣,「毗勒斯」(פְּרֵס)是「烏法珥新」(וּפַרְסִין)單數,刪去連接詞,變成動詞「毘勒斯」(פְּרִיסַת;peil sc 3fs),解作「分裂」和「波斯」的相關意義,國家被分裂為瑪代和波斯了(五25-28)。

為甚麼但以理要把名詞當作動詞用作解釋?這不是但以理的問題,皆因當時的亞蘭文只有子音,沒有注上母音的,即是牆上只有מנא מנא תקל ופרסין,可理解作分詞的(雖然仍不能如但以理的理解方法),原本的מְנֵא מְנֵא תְּקֵל וּפַרְסִין可作מְנִיא תְּקִיל וּפרִיסִין或מָנֵא תָּקֵל וּפָרְסִין。特別是「毘勒斯」(פְּרִיסַת)在牆上是ופרסין,沒有yod的。其次是從但以理把複數的וּפַרְסִין(「烏法珥新」)看為單數פְּרֵס(「毗勒斯」)就可證明但以理沒有看錯,只不過用了雙關語(wordplay),把相同字根帶出另外的意思。

加上兩者的意思是有關係的。若名詞彌尼是指尼布甲尼撒王,但以理所理解的國雖指屬於當時的伯沙撒,不過,「國的年日到此完畢」當然不是從伯沙撒開始,而是指從尼布甲尼撒所建立的國度完結了。「提客勒」是指伯沙撒,就是指第五章的事件,但以理引申是伯沙撒的虧欠」,因此回應上文國家完結的原因。最後烏法珥新」是複數,是「彌尼」的一半價值,正是指波斯和瑪代了,但以理所理解作動詞也有這樣意思,國家被兩者分裂,就是指國家完結的結果。

應驗和結果(但五29-30)

這種災難性的解釋,伯沙撒不像有任何影響,有別於尼布甲尼撒,他曾聽到解釋後俯伏在地,向但以理下拜,也明白耶和華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二46-47)。可是伯沙撒沒有任何反應。雖然但以理曾拒絕王的賞賜,但是他仍是守諾言賞賜給但以理(五29)。可是當晚就被人所弒。

波斯王賽魯士於六十多歲左右攻佔巴比倫的。當時的瑪代是巴比倫的強大敵人,瑪代王是亞士他基(Astyages,公元前585-550),國內發生了叛變,領袖是波斯人塞魯士,得到拿波尼度的支持,於公元前550年,塞魯士攻破了伊克巴他拿,廢了亞士他基,建立波斯帝國,直接威脅巴比倫。當時巴比倫大將古巴魯(Ugbaru或Gobryas)向波斯投降,開始掠奪巴比倫的行動。塞魯士在底格里斯河的奧比斯大敗巴比倫,於公元前539年十月輕易佔領了整個巴比倫,逃走的拿波尼度成了階下囚。

希臘歷史學家色諾芬(Xenophon;約公元前430-354年)曾記載巴比倫傾覆於夜間的攻擊(Cyropaedia 7.5.17-29)。《拿波尼度歷代志》記載哥伯里亞斯(Gobryas、即是古巴魯Ugbaru)不須任何戰爭而入城,那時拿波尼度逃遁,不過後來返回時被捕。

這裡指出瑪代人大利烏(大流士)取了迦勒底國,可能是受耶五十一11的影響,那裡指出「你們要磨尖了箭頭,抓住盾牌。耶和華定意攻擊巴比倫,將她毀滅,所以激動了米底亞君王的心;因這是耶和華報仇,就是為自己的殿報仇」。也可能受著四國觀念的影響,中間加插了瑪代。

MT在這節只有五30,五31則屬於六1。

黃天相

23-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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