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十二
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2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3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故事以神的祝福作開始(十二1-3),亦以神的應許作為連結各故事的脈絡。對於亞伯拉罕的應許,分為三次(十二1-3,十五1-6,十七1-22)。
神要亞伯拉罕離開家鄉到神所吩咐的地方去,叫他成為大國,地上萬族因他得福。神要求他「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十二1)。
他拉已計劃到迦南,不過在途中哈蘭便定居下來(十一31)。為何他拉會這樣做?可能他們是處於半遊牧民族式的生活,到了該地方認為適宜居住就停留下來。那時亞伯蘭是在哈蘭得到神的吩咐。若他離開哈蘭是75歲時,父親他拉只是145歲,理應還沒有死去。他拉在70歲時有亞伯蘭、拿鶴、哈蘭(十一26),因此,「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十一32),是段落的結束。第十二章是不按時序的開始段落,因為不可能是在他拉205歲死後才蒙呼召的。否則那時亞伯蘭是75歲,則是他拉在130歲生亞伯蘭,比亞伯蘭生以撒還老。
故此亞伯蘭符合「離開親屬、父家」的吩咐。「親屬」據創二十四24,二十七43,拿鶴的後代拉班已隨同他拉一起到了哈蘭(二十二20-24),故此有「親屬」。
猶太傳統認為亞伯蘭這次的出發是第二次進入迦南的,由於創十五13指出他的後裔要為奴400年,是由以撒出生起計算(那時亞伯蘭100歲)。從以撒出生起,亞伯拉罕被形容為「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創二十一34),以撒也是「寄居在這地」(創二十六3),雅各則是「在含地寄居」(詩一零五23),以及雅各的眾子到埃及被形容為來到這地寄居」(創四十七4)。不過,為奴的日子到了出十二41則是430年,兩者相差三十年是由於後者計算由神對亞伯蘭第一次的應許起。故此十二1可能是他在75歲時發生前五年,亞伯蘭已第一次已與他拉離開吾珥,這次是第二次離開在哈蘭的他拉,亦是最後的一次。第一次可能反映在十一31裡,神呼喚他們,他們離開吾珥,不過他拉沒有再前往迦南,只留在哈蘭。十五7神也確認呼召亞伯蘭出迦勒底的吾珥。
當中的「去」(לֶךְ־לְךָ;十二1)是特別的表達,開首是祈使式動詞加上介詞和第二人稱單數的代名詞,這種多餘的代名詞使用目的是有強調的作用(GKC 119s)。猶太傳統卻只看為普遍的慣用語法,申二13和歌二11也有類似的用法;亦有理解為「為了自己〔好處〕」的意思(RH 16b),代表「你自己去(go for yourself)」或「為你自己去」的意思。
當亞伯拉罕願意跟隨神的吩咐,神就答應「讓我使你成為大國」、「讓我祝福你」和「讓我使你的名為大」(十二2)。最後的「你也叫別人得福」(וֶהְיֵה בְּרָכָה)是以祈使式表達,直譯是「〔你〕成為祝福吧!」當祈使式以連接詞waw聯繫着jussive或cohortative時,目的是表達確實的預料結果,或是意圖的後果(GKC §110i),結果就是「〔你〕成為∕變為祝福吧」。這可能有不同的理解,(1)代表「祝福」在亞伯拉罕的手中,他可向喜歡的人賜福;(2)他成為賜福的標準;(3)他成為賜福的管道,正如挪亞祝福閃一樣;(4)祈使式代表吩咐他到任何地方,都使人成為讚頌神的追隨者。
不過,接着的十二3明顯指出神是因亞伯拉罕的緣故作出賜福和咒詛的決定,誰人賜福給亞伯拉罕的,神便會賜福;誰咒詛他的,神便咒詛,「地上所有都受你祝福(niphal)」。十二3的句式是ABBA(וַאֲבָרֲכָה מְבָרְכֶיךָ וּמְקַלֶּלְךָ אָאֹר)。不過,「那咒詛你的」是單數(וּמְקַלֶּלְךָ),雖然撒馬利亞五經《七十士譯本》也是複數。不過,猶太人認為「祝福你的〔人〕」是複數,而「咒詛你的〔人〕」是單數有刻意的,代表前者數目眾多;後者則數目稀少(Ibn Ezra)。這裡並沒有傳揚宗教的味道,因為亞伯拉罕那時根本不知道是耶和華呼召他的。
亞伯蘭蒙神呼召,這不是我們所看的犧牲,首先是亞伯蘭離開本地本族到迦南,不是由他開始,而是來自他的父親他拉,他計劃離開吾珥到迦南,只不過後來到哈蘭就停在那裡(創十一31)。其次是神在哈蘭呼召他到迦南,「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創十一1),也只是離開他父親他拉一族。亞伯蘭入迦南時,當時閃(600歲)、希伯(464歲)還未逝世的(創十一11、14)。第三,無論吾珥、哈蘭還是迦南都可能說阿卡德文,只不過迦南地有獨特口音,成為後來希伯來文等語言。亞伯蘭是維持半遊牧民族的生活,遷徙對於他來說是不大問題的,就算後來他到了迦南後,也是不斷遷移居住的地方。
黃天相
29-5-2025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