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以撒(十七17-22

亞伯拉罕的反應就「俯伏笑起來」(וַיִּפֹּל אַבְרָהָם עַל־פָּנָיו וַיִּצְחָק;十七17)。「俯伏在他臉上」是他面對神的反應(十七3),這時他卻在同樣姿態,不過卻笑。笑起來一詞有負面的意思(參十八12),不過他爾根在這裡譯作「喜樂」(וַחֲדִי),卻有正面的意思,相同的字根在十八12形容撒拉的反應,他爾根卻譯作另外的「取笑」一詞(וְחַיְכַת)。故此有猶太傳統正面理解這節經文,亞伯拉罕因信心而喜樂;撒拉則不是,神因此沒有對亞伯拉罕發怒,而對撒拉發怒。這「喜笑」的字根後來成為「以撒」的名字(יִצְחָק)。不過,亞伯蘭「笑」的原因,是他心裡認為「人一百歲還可生育嗎?撒拉九十歲了,還可生孩子嗎?」,分別指出兩者的難處。

猶太傳統理解這節的意思是正面的,亞伯拉罕只是正常的反應,在他和撒拉的情況下,神竟有這樣的應許,他對神的說話充滿喜樂(Rashi)。最初亞伯拉罕得知後裔從他而出(十七6),他沒有任何反應。後來他娶了基土拉(二十五1-5),也能生下眾子,故此這裡可能不是理解作亞伯拉罕以為自己不能生育,是反而有可能了他與撒拉生活了數十年,都不能生育,這時神卻指明後裔是從撒拉而來(十七16),他才能夠而感到奇怪的反應。

亞伯拉罕提出「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שְׁמָעֵאל יִחְיֶה לְפָנֶיךָ;十七18),真正的意思不明確,何六2「我們就可以活在他的面前」有類似的觀念(וְנִחְיֶה לְפָנָיו),那裡似乎是指「生存」着的意思。猶太傳統理解作「願以實瑪利的〔義〕可使他在神面前活着」,表達亞伯拉罕盼望以實瑪利可以做個敬畏神的人(Rashi)。不過,根據下文神對亞伯拉蘭的回答(十七20),神重申以實瑪利的賜福,故此這裡可能是表達亞伯拉罕期望神對以實瑪利施恩。按神的回答,亞伯拉罕仍是不大相信,由於之前神清楚指出撒拉得到一個兒子,因此亞伯拉罕並不是誤解由以實瑪利來承繼,只是希望就算是另一人也不會影響以實瑪利。

神再次重申兒子是從撒拉而出的,才是他的後裔,並不是以實瑪利(十七19)。那兒子起名叫以撒。神必定與他堅立神的約,作為他後裔永遠的約,這也是行割禮的記號,這裡指明以撒及其後裔就是上文所立永約的對象(十七7)。

至於以實瑪利,神聽到亞伯拉罕祈求,指出祂已賜福給以實瑪利,「使他昌盛,極其繁多」(十七20),像以撒一樣(十七6),以實瑪利共有「十二個族長」(參二十五13-16)。這代表亞伯拉罕不是以為以實瑪利仍作為神所應許作為承繼的後裔,相反,他以為另有一人是後裔,於是他為以實瑪利祈求。

神以「我的約」開始(十七21),再次確立,雖然內容與十七19類似,這裡重複的表達,明顯是與以實瑪利的賜福作對比,以實瑪利得到神的賜福,並不是在約裡面,而是神應允亞伯拉罕的祈禱,本身也是「以實瑪利」名字的意義(「神聽見」)。這裡指明以撒所得的,就是神所立的約。

神說完後,便「從亞伯拉罕那裡上升」(十七22),這反映着對神的觀念,這回應着巴別塔事件,神是「下來」的。可是「神」從那裏上升反映是「使者」的觀念,正如後來參孫父母瑪挪亞和他的妻也可以看到「耶和華的使者在壇上的火焰中也升上去了」(士十三20)。

人的守約(十七23-27

時間背景是「正在這天,正如神對所說的」(בְּעֶצֶם הַיּוֹם הַזֶּה כַּאֲשֶׁר דִּבֶּר אִתּוֹ אֱלֹהִים;《和》正當那日;十七23)。即是亞伯拉罕聽到神的吩咐就立刻聽從,把家中所有男丁都在當天接受了割禮,回應了神的要求(十七23)。

割禮是不能改變的記號,這不是個人信仰,而是神向他所定下的群體要求,所有男丁都要跟着做。

行割禮包括了99歲的亞伯拉罕、13歲的兒子以實瑪利和他家裡一切的男子,就是在他家裡出生或他用錢買來的所有的男僕人(十七23-27)。即是說,以實瑪利縱使不屬於承繼亞伯拉罕後裔的約,但是屬於亞伯拉罕一家,因此仍要遵行割禮。

黃天相

26-8-2025

發表迴響

Trending

探索更多來自 希伯來聖經探究:黃天相 的內容

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

Continue reading